第一、招生对象
1.士官生的招生对象为上年度冬季入伍的男性义务兵,上两年度冬季入伍的男性士官。
2.考生总数中,上两年度冬季入伍的义务兵占75%,上两年度冬季入伍的士官占25%。
第二、考生基本条件
1.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现实表现好。
2.立志献身国防事业,志愿服役至第三期士官期满以上。
3.报考中专层次的须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;报考大专层次的须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。
4.专业技术熟练,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。
5.身体健康,符合《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》。
第三、招收解放军士官的院校及专业
招收解放军士官的除士官学校外,还有部分军官院校的相关专业。培训层次分大专和中专。
招收士官生的士官院校有:宣化通信士官学校、武汉军械士官学校、北京机械士官学校、空军大连通信士官学校、海军蚌埠士官学校、第二炮兵青州士官学校。
第四、招收军官生的士官院校
信息工程大学、理工大学、国际关系学院、防空兵学院、电子工程学院、廊坊陆军导弹学院、防化指挥工程学院、后勤工程学院、军事经济学院、镇江舰艇学院、装甲兵技术学院、雷达学院。
第五、招收武警士官的院校
招收武警士官学员的院校主要是武警院校,个别专业由解放军院校承训。招收武警士官生的院校有:
武警福州指挥学校、武警石家庄指挥学校、武警郑州指挥学校、武警杭州指挥学校、武警黄金技术学校、解放军装甲兵技术学院、解放军镇江舰艇学院。
第六、考生的确定
1.要按照个人申请、群众评议、基层推荐、团(支队)以上司令机关审查和报请上级批准的程序确定考生。
2.各专业的考生,经过专业训练机构培训的人数应达到90%以上;上年度入伍的义务兵考生人数,不得低于本单位考生的75%。
第七、考生的考核
1.参加统一的文化科目考试前,对考生要进行政治思想考察、体格检查、军事科目考核和文化、专业预考,以审定考生。
2.专业预考按专业技术学兵训练大纲规定的科目预考。预考工作于5月底前结束。
第八、文化考试科目
1.解放军与武警部队分别组织士官学员的统一招生的文化科目考试。
2.文化考试的科目。中专:政治、语文、数学、物理;大专:政治、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物理。
第九、录取
1.士官录取分数线确定以后,由招生院校和招生办公室共同择优确定录取人员。
2.根据有关规定,对符合招生条件的下列考生在总分的基础上加分:获三等功的;担任班长、副班长职务半年以上的;获得国家和军队技术兵职业资格证书的;少数民族考生。同时具备几项加分条件的,按其中加分最高的一项加分。
3.对符合招生条件,获2次三等功或1次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先进模范人物,经过批准,可免试保送入学。
4.达到大专录取分数线但未能录取到大专层次的考生,优先录取为统一专业的中专士官学员。
第十、入学
1.考生被录取为士官学员后,应持《士官学员录取通知书》和团(支队)以上单位的人员调动行政、组织、供给介绍信,携带《人员工薪档案》、《士兵服装证》以及个人被装和日常生活用品,并随之办理军人保险、住房补贴等个人账户的转移手续,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所录取的院校报到。
2.新录取的士官学员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,应事先向院校请假,不经请假未按期报到的,按有关规定给与纪律处分或取消入学资格。